室內裝修許可證通常指兩份文件:圖說審核合格後由縣市政府核發、開工前要張貼在現場的許可文件,以及竣工查驗合格後核發的「室內裝修合格證明」。前者讓你可以施工,後者證明完工結果與核定圖說相符;俗稱的簡易室裝,則是先拿施工許可證、完工再申請合格證明。
室內裝修許可證其實有兩張:施工前與完工後各一份
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112 年 12 月 11 日修正版),一般審查與第 33 條簡化程序拿到的文件不太一樣,整理如下:
| 文件 | 什麼時候拿到 | 核發或受理 | 用途 |
|---|---|---|---|
| 審查許可文件(一般審查) | 圖說審核合格後 | 直轄市、縣(市)政府(第 22 條) | 取得後才能開工,須張貼於施工地點 |
| 簡易室裝施工許可證(第 33 條簡化程序) | 簽章圖說申報、主管機關核給期限後 | 主管建築機關或審查機構受理;新北、桃園書表稱施工許可證 | 先施工,完工後再申請合格證明 |
| 室內裝修合格證明 | 竣工查驗合格後 5 日內(第 32 條) | 直轄市、縣(市)政府 | 證明完工內容與核定圖說相符 |
也就是說,拿到許可文件只代表可以開工,整個程序要到合格證明核發才算完成。新建建築物在領得使用執照前申請室內裝修的,依第 32 條要等使用執照與室內裝修合格證明都拿到後才能使用。
施工期間的室內裝修許可證:張貼位置與隨時查驗
辦法第 29 條規定,取得許可文件後要張貼在施工地點明顯處。這張文件讓主管機關、管委會與鄰居看得到本次裝修已經審核;依第 31 條,施工中主管機關可以隨時派員查驗,發現與核定圖說不符,可以書面通知停工或修改。
所以現場要守住兩件事。一是施工內容要跟核定圖說一致,包括隔間位置、天花板範圍與材料。二是施工前或施工中想變更設計,原則上要重新申請審核(第 30 條);例外是沒有變更防火避難設施、防火區劃,也沒有降低材料耐燃等級或分間牆防火時效的變更,可以在竣工時一次報驗。工地常見的臨時改動,例如多加一道隔間或移動浴室位置,動手前先問簽證人員會不會碰到這條線。
室內裝修許可證的有效期限:由各縣市訂定
許可文件不是永久有效。第 29 條要求在期限內完工並申請竣工查驗,未完工可申請展期,但施工及展期期限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自訂。以查證過的兩市為例,新北市作業事項規範第 10 點是 6 個月內施工完竣、可展期 6 個月一次;桃園市審查作業規範第 5 點是 1 年內完竣、可展延一次 1 年,兩市逾期都會讓許可失效。其他縣市請以當地規定為準。
排工期時,要把材料到貨、管委會規定的施工時段與連假停工一起算進去,別讓期限卡在完工前幾天。兩市規定的其他細節,可看新北市室內裝修許可與桃園室內裝修許可。
從室內裝修許可證到合格證明:竣工查驗要準備什麼
完工後,由申請人會同室內裝修從業者向原審查機關或機構申請竣工查驗(第 32 條)。第 34 條列的文件有:申請書、原領的審核合格文件、室內裝修竣工圖說,以及內政部指定的其他文件。這裡的「原領的審核合格文件」就是施工期間張貼的那份許可文件,拆除工地保護時別一起丟掉。
受理後 7 日內會到現場檢查,與圖說相符者 5 日內核發合格證明,不相符就限期修改;涉及消防安全設備的,消防竣工查驗要在合格證明核發前完成。走第 33 條簡化程序的,完工後要附申請書、建築物權利證明文件,以及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或室內裝修業專業施工技術人員簽章的竣工查驗檢查表,文件齊全就發給合格證明,條件與流程見簡易室內裝修許可。
完工後保存室內裝修許可證與合格證明的理由
合格證明與核定圖說,日後至少有兩個用途。第一,下次再裝修時,辦法第 23 條把前次核准的使用執照平面圖、室內裝修平面圖列為申請文件之一,留著上一次的核定圖面,送審時就有比對基準。第二,房子出售時,買方可能會想確認浴室、隔間是否經過審查,買方的檢查方式整理在裝修許可證。
在御坊的接案流程裡,第 8 步工程施工會碰到許可證張貼與現場查驗,第 9 步完工交屋前後則是竣工查驗與合格證明。建議在第 7 步簽工程約時就寫明:由誰負責申請竣工查驗,合格證明與竣工圖說的正本或影本由誰交給屋主保存。想看御坊住宅作品的實景,可點御坊在建案中的作品柔序-棋琴26重奏、靜嶼-里山鑽或沐序-有富彩玉。
御坊位在新北泰山,除了室內裝修許可證,新北市室內裝修許可費用和泰山的室內設計也可以搭配一起看。
有裝修計畫,歡迎預約丈量,先把隔間、天花板與工期談清楚。
常見問題
- 室內裝修合格證明和施工許可證是同一張嗎?
- 不是。施工許可文件在圖說審核合格後核發,讓你可以開工,施工期間要張貼在現場;室內裝修合格證明則是完工後經竣工查驗、確認與核定圖說相符,才由縣市政府核發(辦法第 32 條)。只拿到前者、沒有完成竣工查驗,程序還沒結束。
- 室內裝修許可證一定要貼在施工現場嗎?
- 要。辦法第 29 條規定,取得許可文件後應張貼在施工地點明顯處;施工中主管機關也可以隨時派員查驗(第 31 條)。張貼位置建議選在進出工地看得到、又不容易被施工弄髒或遮住的地方,完工後記得收回,竣工查驗要附原領的審核合格文件。
- 施工中想改設計,原本的室內裝修許可證還有效嗎?
- 要看改什麼。依辦法第 30 條,施工前或施工中變更設計,原則上要重新申請審核;但沒有變更防火避難設施、防火區劃,也沒有降低材料耐燃等級或分間牆防火時效的變更,可以在竣工時一次報驗。動到隔間或浴室前,先請簽證人員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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